为巩固壮大农村人才队伍,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,明确农村人才认定标准,建立定期选拔制度,制定农村人才教育管理、鼓励扶持创业措施,引导乡土人才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正能量。放低乡土人才创办企业的门槛;培育农家乐、特色产业示范发展经营大户;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乡土人才发展项目优先安排,资金优先扶持;严格兑现大学生回归工程人员工资待遇,稳步增加农村人才建设的资金投入,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在三干会进行表彰奖励;特别优秀的优先发展入党、优先培养进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,优先推荐担任人大代表、党代表、政协委员候选人等。通过以上措施,营造了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,使农村人才队伍稳步壮大,有效发挥乡土人才在生态环保维护、经济社会发展、公益事业建设、传承民间技艺、社会和谐治理等方面的带动引领作用。